| 类 别:
|
 |
|
| http://www.st148.com 汕头法律咨询网 发布时间:2005-5-10 |
| 1、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,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。 |
| 2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 |
| 3、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。 |
| 3、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、实际履行凭证。 |
| 1、交、收货凭证:交货单、送货单、提货单、收货单、入库单、运单; |
| 2、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算清单、欠条、还款计划、还款承诺书,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。 |
| 3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有关单位的证明、检验报告书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及索偿的证 |
| 四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,并注明计算方法、依据等。 |
|
|
|